一、项目开工前各项手续的办理
(一)通用版
1、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并备案;
2、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
3、办理项目质量、安全报监手续;
4、取得施工图审核合格证书;
5、办理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取得食堂卫生许可证;
6、开工申请。
(二)项目开工前其它手续的办理(市政道路改建、扩建)
1、《掘路执照》申领;
2、办理《道路施工许可证》,重要道路翻交、绕道和封锁等施工方案的申报批复;
3、《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办理;
4、《管理监护卡》填报;
5、与相关单位协商施工时发生的管线、绿化及其它设施的迁移或加固 ;
6、《路面修复协议书》签订;
7、召开交通管理、沿线单位、商铺及相关涉及方的配合协调会等。
(三)开工申请的相关要求及报审流程
要求项目部结合《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在项目开工前通过公司信息平台提出该申请。同时将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总进度计划以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确保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作为附件添加,上传到信息平台。
公司(分公司)接到申请后,除了对项目现场三通一平及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等情况进行复核外,还得审查以上资料是否齐全。
二、施工现场各项准备工作
1、根据临设、临电及消防方案组织现场搭设、布置。
(1)按施工现场平面图规划布局,做好大临设施搭设工作,并按《JGJ/T 188-2009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施工;临时活动房必须采用A级防火材料,要有质保书、检测报告、方案和验收记录;
(2)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3)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4)围墙临设不得使用粘土砖,拆除的旧粘土砖可以二次使用;
(5)临时建筑不应超过2层。确因条件限制需超过2层时应经设计计算和专家论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审批(其中底层建议采用砖混或砼结构)。
(6)必须设置标准的总配电间;采用三级配电和TN-S保护系统。
(7)现场必须设置危险品仓库,并与其它建筑物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8)现场需敷设消防给水管路,现场需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9)根据安全文明及绿色施工的要求,进行场地硬化和施工道路布置、搭设各类防护棚、加工车间、砂浆混凝土搅拌区等。
2、严格按公司统一标准《施工现场布置规范》设置工地四周围墙、门柱、大门、公司标识、八牌二图等设施。并在进入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的醒目处设立“建筑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大门尺寸
会议室
(一)会议室宜由三间房组成并设置在底层。
(二)会议室的正面墙上贴公司标志,KT板雕刻;对面墙贴项目工程照片。
(三)其它墙面贴:安保要素分配表及质量要素分配表、安全管理网络图、质量保证网络图、文明施工网络图、劳动保护管理网络图以及安全保证管理体系等。
3、提前划分自行施工、专业分包范围,并按相关规定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保证项)
项目部要根据项目的分包情况将分包单位在网上申报。(推荐项)
(如:大型机械租赁、装拆单位;劳务分包单位;防水、消防、装饰、幕墙等,这些分包合同必须备案且网上进行申报。)
4、严格实行总包管理
1)严格执行分包备案制度。所有工程分包一律纳入总包管理范围之内;由总包和分包单位签订总分包合同,且所有合同必须进行分包合同备案。不得签订三方合同,不得签订任何甲方直接付款的合同或协议,不得同没有总分包关系或未经分包合同备案的单位签订任何安全协议。
2)总包必须对所有分包单位以及供应商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包括分包单位驻现场人员的相关情况。明确各方职责,确保总包与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以及材料供应商之间严格按合同执行,禁止发生违法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劳务分包合同应仅为劳务作业人工费承包合同,不得签订含材料、机械设备等费用的扩大劳务分包合同(俗称大清包)。
5、其它注意事项
1)、项目部要提前划分自行施工和专业分包范围,尽早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专业分包合同。
2)、理清合同签约方关系,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分包工程款、劳务人工费、材料货款以及设备租赁费用等的支付 ,禁止与合同外的单位或个人产生经济关系。
4)、合同及发票上出现的签名,除了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人必须要有授权。
5)、建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以及大型机械设备等的台帐,禁止出现阴阳合同。
6)、严禁项目部直接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班组协议等。
三、与项目管理人员相关的要求
1、新开工项目刚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 》以及《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指南》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配足、配齐相关岗位人员后,施工过程中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经理应严格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管理履职规定》的通知执行。
如:确保到岗率达到80%(每月不少于22天);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议以及项目工程每周例会;组织参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每周一次的带班检查等,并确保各相关书面资料中要有项目经理本人的签名。
2)、项目经理必须要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并签署项目经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3)、项目部在编制技术、质量、安全等各项工程资料时,应严格按备案(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表)人员对应的岗位(或职务)进行签名,不得乱签或代签。
4)、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需要变更时,须征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同意,再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完成后,工程资料上相应岗位的签名需及时调整。(须注意人员变更的时间)
5)、关键岗位人员应建立直接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工资发放),并有企业的任命书。
注:1)此标准为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等大型公共建筑、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数。
3)施工员、安全员 、质量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合理配备。
四、合同管理要求
1、项目部所涉及到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等合同的签订都必须合法、合规。
2、以上所有合同文本一律采用集团公司的统一版式,并经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
3、所有的合同用章都必须是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与施工总承包合同对应),禁止出现其它类型的章。
五、施工进度管理、产值统计
1、进度计划管理
总进度计划的编制原则:(1)在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保证在劳动力、材料物资以及资金消耗量最少的情况下,按规定工期完成拟建工程施工任务。(2)采用可靠的施工方法,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在连续、稳定、安全、优质、均衡的状态下进行。
要求:1)项目部必须采用Project软件编制总进度计划;2)施工过程中,要求项目部根据总进度计划每月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有工期滞后的现象(我方原因引起),要及时在月计划和周计划中进行调整,并制定赶工措施。赶工措施可以从增加劳动力、材料、周转材料和设备的投入量、通过改进技术措施入手或者通过局部调整实施过程中人力、物力的分配等。
工期签证管理:项目部往往对因业主或设计变更引起的经济类的签证都比较重视,却会比较忽视增加工程量或返工引起工期延误类的签证。
其它要求:1)对合同内约定的例如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的资料要派专人收集、存档,因为这些资料都可以作为工期延后的依据;2)非我方原因引起的工期滞后,项目部必须及时办理工期签证。
六、质量管理要求
(一)质量管理要求(通用)
1、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项目质量计划书、项目质量管理程序文件、项目质量管理作业指导书),并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
项目质量控制应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2、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管理进行策划。并将策划结果输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质量策划的详细要求参考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
3、每道工序施工前都得对上道工序进行技术复核和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项目部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原则,即:自检、专检和交接检。
5、项目部应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及时对自行采购或建设单位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验收和检测,检测合格后报监理机构批准方可使用。
6、工程技术资料的填报及各类数据和台帐的汇总应及时、准确,确保与现场施工进度同步。
7、现场施工员需认真记录好每天的施工日记,内容真实,并与书面报验资料吻合(报验的部位、施工的时间、材料的进场和复试等)。
(二)质量管理要求(房屋建筑工程)
1、项目应重视质量标准的交底工作,在书面交底的基础上,以“样板引路”的方式,通过实物展示、实地示范促进作业人员掌握工艺标准,控制工序质量。
2、建筑工程结构施工阶段,每一批次砼应按标准留置标养、拆模和同条件养护试块。必须待同条件试块的强度达到拆模条件时,方可拆模。
3、切实做好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楼板负筋位置等控制工作,确保符合规范和图纸要求。
4、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场禁止使用粘土砖、自拌砂浆和自拌混凝土。
5、对关键工序(如外墙、窗、卫生间等部位的防渗漏施工;墙面及楼板裂缝的控制等)的质量进行重点管控。关键工序施工前应进行专门的技术交底,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跟踪、监督和检验关键工序施工过程的符合性。
(三)质量管理要求(市政工程)
市政工程开工前应依据收到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工程条件的前期调查:主要内容有:
1、涉及影响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建筑(构筑)物,各类管线和附属设施,包括绿化等进行详细摸底,并作好记录;
2、了解工程现场附近的供水、供电、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及公共设施情况;
3、摸清沿线填方、挖方的地段及数量,包括施工取土、弃土地点和距离;
4、工程范围内可利用的排水和下水道路径,特别考虑雨季施工(暴雨后积水等)时的排水能力;
5、尤其对城区道路改造、翻建工程,特别注意了解掌握原有(旧、老)管线的标高、长度及后期要求和专业规定,以利于施工顺利进行;
6、调查掌握沿线单位、店家商铺及建筑住宅等的受影响情况,以利于工程的交通组织方案和施工程序计划安排能够依实编制。
(四)质量管理要求(安装工程)
1、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施工区域和范围,应根据现行的施工规范和图集,严格把控施工工艺质量关,并把它与一般施工加以区别。如:地下人防工程。
2、根据项目总的施工进度,各相关安装专业编制自已的进度计划。确保在施工立体作业中,避免因交叉施工,而造成相互"打架"的现象。
3、安装专业在施工中,一定要根据从大到小、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等的先后顺序进行施工。一些强制性规范要求不能违规,如:水管不能在电缆桥架上水平敷设等。
4、对于具有一定难度的施工,一定要有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为基础,来确保施工质量。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一)安全管理要求(房屋建筑)
1、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并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2、对项目施工所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梳理,及时做好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施工现场应设置危险源告知牌和当天作业危险源告示牌。
3、编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划》及使用台账,保证安全施工措施费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具、小型施工机具及配件相关资料应齐全,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及时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项目经理应组织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底,对作业员工做好各类安全教育工作(如三级教育、工种教育、日常教育等),注意交底内容的针对性和过程的规范性。未经安全教育者不允许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把好分包单位进场关,做好进场总交底并签订安全协议,落实总包单位管理责任,避免以包代管。
6、落实各项安全检查工作,项目部应每月对照JGJ 59-2011进行对照评分,及时消除隐患。认真执行项目经理带班制度,及时整改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7、对各类设备、设施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做好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保证设备、设施安全可靠,尤其对因施工需要临时拆改的安全设施应及时恢复。
8、工程开工后,应立即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资料应及时、齐全、有效。
9、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组织实施,避免现场与方案不符。
10、项目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安全管理要求(市政工程)
1、水泥罐基础必须牢靠,水泥罐爬梯必须保证结构安全,并定期防锈、维护,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水泥仓检修时须断电操作。
2、顶管施工前,应在工作坑周围设置围护,设置好工作坑边的安全阻挡块,并定期检查;顶管施工时,卷扬机安装须设置地锚,并安装在坚实的地基上,在安装后使用前做好检查和调整;顶管施工时应边挖边加固,防止工作坑土体塌方;当工作坑支护方案存在问题时,应停止施工、调整方案;当工作面出现流砂现象时,应停止施工,制定处理方案并控制流砂后再进行施工。
3、在深沟槽施工时,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采取边坡支撑防护措施,沟槽边坡应按规定放坡,在沟槽、检查井和闭水试验段周围设置安全防护。
4、无论自有设备、车辆还是租赁设备、车辆进场务必进行验收,外部设备、车辆须有相关合同且明确双方权责,场内机动车辆应有年检合格证明,操作人员及指挥须持证上岗并进行相关交底。
5、做好防汛防台等专项应急预案,做好方案的交底、演练和物资储备工作。
6、城区内管线道路施工,施工区域应做封闭围挡,围挡四周不应有堆物。围挡上应有醒目的企业标识和施工铭牌。围挡连接紧扣牢固,安放整齐划一、垂直平整,并保持整洁、无破损。
7、占用施工道路施工时,应遵守公安交通部门和路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妥相关审批手续,按规范设置临时通行道路。
8、郊县管线道路施工无法做到全封闭围挡时,应在施工区域两端安放警示牌、施工铭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考核工作(推荐项)
1、项目开工十日内,项目部要到公司安全科,提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申报,项目申报及受理成功后,用项目负责人或委派的现场操作用户的身份证号、手机号、验证码登入操作(且项目负责人和现场操作用户都必须经过身份验证)。
2、项目部每月要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要求,对分包单位进行测评打分(项目部用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现场操作用户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验证码网上申报),并将总包单位的分数测评上报公司(由公司网上申报 ),评分要在每月的20日之前报上来;(推荐项)
3、每季度末将自评和分包评分书面材料报受监安监站,并请安监站评分;(推荐项)
4、大型机械(塔吊、人货梯)的装、拆,也要在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的大型机械申报栏中填报,不然无法申请检测。 (推荐项)
5、对项目所涉及的重大危险作业,如大型机械的装拆、高脚手架的搭、拆,深基坑的开挖支护、超高超大模板的支撑等要在网上的重大危险源中申报。(推荐项)
6、项目部每月20日前及时进行网上安全隐患排查填报。同时,项目部需及时对特种作业人员及外审信息进行网上更新。 (推荐项)
7、我公司为特级资质企业,根据规定:自测评分要达到优良以上,受监站竣工评定要达到优良(受监站季度评比优良总数不少于总评次数的50%,否则安监站无法为竣工测评打分为优良),所以项目对自评和安监站的评分要关注,确保企业不受有关方面的处理。(推荐项)
8、分包单位施工内容竣工后,项目部要及时在网上确认;总承包内容竣工后,项目部要及时通知公司网上确认竣工消号,并打印竣工备案表送安监站。 (推荐项)
9、所有在建项目必须通过安全管理体系外审(工程开工出现重大危险源就可以申报外审),证书有效期为六个月。(推荐项)
八、机械设备管理要求
1、项目部购置或租赁施工机械,需要从公司已评审过的分包商中优选三家以上单位进行比价,选择价格、服务等条件适合的一家单位签订合同。
2、购置或租赁合同的主体单位必须是“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设备进场必须要有进场验收。
4、《特种设备安全法》中规定的特种设备必须要检测合格并有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人证合一。
6、现场的施工机械应按照“十字作业”做好保养,并留有书面记录。
7、塔吊和施工升降机投入使用后每三个月须做一次垂直度测量和接地电阻测量,施工升降机每三个月还要做一次防坠落试验,并做书面记录。
8、项目部每个月须对现场施工机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要有书面记录。
9、对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开具的检查问题单,项目部须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整改,并书面闭环。
10、做好设备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预案演练。
九、劳务分包的选择和管理
1、项目部应选择有资质、成建制、有诚信,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劳务公司。(检查劳务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 ,注意各种证书的有效期。)
2、及时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施工总、分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并进行信息报送(备案)。
3、公司制定的《务工人员管理制度》、《务工人员考勤制度》、《务工人员工资发放制度》、《劳务纠纷处理制度》以及“职工投诉公示牌”、“劳动用工须知牌”均应在项目部醒目位置公开张挂。
4、项目部在选择劳务班组时,要慎重全面考察,包括班组业绩、信誉、经济实力、施工管理有无不良记录情况等。班组进场时填写“班组长登记表”,按季度对班组长进行综合能力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及时与各班组签订《劳务单项作业责任书》、《作业队安全责任状》、《劳动用工管理责任书 》。
5、务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实行动态管理:各班组的人员进退场情况应在《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登记表》中注明,做到进有登记,出有注销。
6、务工人员应在进场七天内签订职工《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和填写《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花名册》 。合同中各项内容填写完整清楚:工种,劳务合同期限,每月基本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日期、劳动用品发放等。并根据当地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备案及其他相关手续。特殊工种应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对各班组务工人员的考勤应在项目部显要位置公开张贴,接受项目管理人员的监督,每月考勤结束,考勤表复印件在醒目处公示三天,无误后经班组长与项目负责人签名,原件保存在项目部,作为工资表编制的原始凭证。
8、每月基本工资的发放,结合考勤表,由班组长编制务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表》,工资表上有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余额三栏。编制好的工资表,与当月完成产值情况,按审定金额,经项目部审核,班组长与项目负责人签字,由项目部将务工人员工资发放到职工本人,职工本人凭身份证领取当月工资。工资表除财务入账外,项目部应复印一份备查。
9、安排务工人员参加职工学校有关的操作规程,安全,治安法治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并形成有效的书面记录。
10、施工现场劳务用工专项检查重点(推荐项)
(1)发包方支付工程款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3)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务工人员工资情况;
(4)分包单位为务工人员缴纳保险情况